单位简介及职责:
乌鲁木齐市殡葬服务中心是市民政局负责殡葬工作的事业单位,成立于1962年,2006年7月改现称。所属单位有市殡仪馆、市第二殡仪馆、市公墓管理中心中心(辖东山文化生态陵园(东山公墓)、逸安园两处公墓)、市穆斯林殡仪馆(辖花儿沟穆斯林公墓、西山穆斯林公墓)、殡仪服务中心和处机关。除承担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和殡仪服务业务外,还负责昌吉市、米泉市、五家渠地区、呼图壁县、阜康市、吉木萨尔县的部分殡仪服务业务。
近年来,市殡葬管理处坚持丧主至上、服务第一的宗旨,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,以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丧葬消费需求为目标,加强了殡仪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环境的绿化美化建设,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活动,不断提高殡仪服务质量,使边城殡仪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质量跨入全国先进行列。先后建成一座国家一级殡仪馆──市殡仪馆,一座具有国内一流设备的新馆──市第二殡仪馆,两座初具规模的园林化骨灰公墓──东山文化生态陵园(东山公墓)和逸安园骨灰公墓,两处设施齐全的穆斯林公墓──花儿沟穆斯林公墓和西山穆斯林公墓。全处先后获得全国殡葬工作先进单位、自治区级文明单位、自治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先进集体、市级花园式单位等数十项国家、自治区和市级荣誉称号。
办理丧事程序
1.通过拨打电话:5584444(殡仪服务中心24小时服务电话)、8533089、8524444或在殡仪服务中心业务接待室(和田一街5号)现场预定遗体接运车辆,说明用车种类、用车时间、用车到达地点、死者姓名、单位和联系电话。
2.遗体火化请携带“死亡证明”和“申请火化证明”。正常死亡的“死亡证明”由医院或单位、街道证明出具,“申请火化”的证明由原单位或街道出具。非正常死亡的持公安司法部门证明;无名尸持民政部门证明。
3.填写《申请火化登记表》,选择骨灰盒,如需寄存骨灰,请填写《寄存卡》。
4.如需举行告别仪式,须在遗体到馆后,领取“告别仪式通知单”,并将通知单和骨灰盒一并交给指定的悼念大厅服务员,仪式完毕须在结账单上签字,持结账单到业务接待室结账,领取“准化证”,并及时将“准化证”交举行告别仪式的礼厅服务员,按“准化证”送达的顺序火化遗体。
5.焚烧遗物、花圈凭业务接待室或礼厅服务出具的“焚烧遗物、花圈通知单”到焚烧场办理。
6.寄存骨灰请持“寄存卡”到骨灰寄存室办理骨灰寄存手续,领取“骨灰寄存证”,并妥善保管,以备祭奠时使用。
7.暂不火化,需在本馆冷藏的遗体请持单位证明并交押金,即可办理存放手续。为满足丧主需求,本馆新增加了卫生棺带棺火化业务。
购买墓地程序
一、 墓主来园询问情况,工作人员将主动热情地介绍本园情况及墓区的分布情况,如需到墓地看穴位的均有引导员陪同,边看边介绍。
二、 墓主决定购买墓穴时,可以根据墓区分布图,由墓主选择穴位。
三、 穴位确定后,填写"购买墓穴申请书",注明区、排、号和使用人姓名,并请墓主对申请书仔细核对,最后在申请书上签字。
四、刻字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。如墓主有特殊情况,要求提前或推后的,应尽快与本园进行联系。
五、 墓主要求落葬时,提前预约,经确认后发“落葬通知单”由落葬组凭单落葬。
乌鲁木齐市殡葬服务中心各单位地址及业务联系电话 | ||
机 构 | 地 址 | 联系电话 |
乌鲁木齐市殡葬服务中心 | 乌鲁木齐市高尔夫路119号 | 0991-8845898 |
乌鲁木齐市殡仪馆 | 乌鲁木齐市燕尔窝路472号 | 8524444 |
乌鲁木齐市殡仪服务总站 | 乌鲁木齐市燕尔窝路472号 | 5584444 |
乌鲁木齐市第二殡仪馆 | 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北一巷78号 | 6614444、6624444 |
乌鲁木齐市东山生态园 | 乌鲁木齐市高尔夫路119号 | 8824280、8824246 |
乌鲁木齐市逸安园公墓 | 乌鲁木齐市燕尔窝路472号 | 8524750 |
乌鲁木齐市花儿沟穆斯林公墓 | 乌鲁木齐市花儿沟路 | 2559601 |
乌鲁木齐市西山穆斯林公墓 | 乌鲁木齐市骑马山路1号 | 8778809 |
乌鲁木齐市八道湾穆斯林公墓 | 乌鲁木齐市八道湾丰华路912号 | 4881535 |